建立方程后,必须检验 对 是否真的有线性影响。
1. 假设检验问题
如果接受 ,说明 的变化不会引起 的线性变化,回归方程无意义。
2. 检验方法 (三种等价)
(1) 相关系数法 (最常用)
- 。
- 越接近1,线性相关越强。
- 判据:查表,若 ,则拒绝 (显著)。
(2) t 检验法
构造统计量: 其中 是剩余标准差。
(3) F 检验法 (方差分析)
分解总变差: ()
- SST ():总平方和。
- SSR ():回归平方和(由 引起的变化)。
- SSE ():残差平方和(随机误差)。
构造统计量: 判据: 则拒绝 。
3. 判定系数
表示 的波动中有多少比例可以由 解释。越接近1拟合越好。